濟南偵探公司在最近幾天,一則“男子冒充清華高才生以7萬月薪擔任高管卻只有小學文化”的新聞刷爆網絡。一個47歲的任姓男子自己偽造了清華大學、西安交大等知名高等院校的碩士學歷證書和畢業證書,以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被獵頭挖到蕭山一家大公司擔任高管,稅后薪酬高達每月7萬元,最后卻因工作能力“太水”而被發現只有小學學歷,于是被公司憤而告上法庭。對求職者進行背景調查的重要性再次被企業重視起來。
作為找工作的敲門磚,人們當然會使盡渾身解數對求職簡歷進行粉飾,于是造假現象也層出不窮。這給人力資源專員帶來了很多困擾,因而不得不與求職者斗法,甚至委托第三方調查機構,用類似“偵探”的方式摸清求職者的底細。背景調查,硬生生地被逼成了一門生意。
企業越來越重視背景調查
專做員工雇前背景調查的服務機構凱萊德做過一個調查,結果發現,簡歷造假現象愈演愈烈,造假比例逐年攀升。其中,教育信息造假和就業信息造假是重災區:就業信息造假的占到了73%,教育信息造假的占到了21%。凱萊德的專家介紹,在曾經被發現的造假簡歷當中,一些求職者的造假手段之高已經達到了真假難辨的程度。比如,有人會用修圖軟件做出電子公章;有人查到某名校有人跟自己重名,就在簡歷中冒名頂替;有人為了圓謊,簡歷中留的原單位聯系人電話是“自己哥們”的,接電話的自然不會說他的壞話……
北京外企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背景調查部經理孫昊介紹,不同行業、不同工種、不同情況都會涉及到簡歷造假。從學歷上看,學歷層次大專及以下的學歷造假占到了60%的比例。而且工作經歷越長的人,越容易出現造假現象,尤其是操作類崗位更容易在簡歷上造假。
濟南私家偵探孫昊介紹,在招聘時,企業最看重的往往是員工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因此這也是簡歷造假的“重災區”。工作時間、學歷、職位、離職原因,是幾大類最容易造假的項目。早先重視背景調查的企業以外企為主,且這些企業有著規范的合規性管理要求,企業管理通常有極強的個人誠信觀念。這類企業更多的是全員背景調查,由于涉及人員較多,通常會委托第三方進行核實。隨著市場活躍度越來越高,員工流動性越來越強以及人力資源部門招聘的時效要求越來越短,很多民營企業和國企也越來越重視背景調查。其中,民營企業偏重于一些重要崗位,如財務、高級管理人員、掌握關鍵信息的技術骨干崗位;一些國有企業則對所有外聘人員,都傾向于以背景調查代替傳統的政審。
技術員冒充項目經理應聘
如果是招聘一名生產線的操作工,簡歷造假帶來的后果可能還沒有那么嚴重。但如果企業招聘的是高層管理人員或者肩負重要職責的工程師類技術崗位,那可真要好好甄別了。對方在學歷、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等方面的任何造假,都可能給企業造成巨大的損失。
孫昊告訴記者,他們就曾遇到這樣一個案例――某外包技術支持企業,為某項目招聘項目外包支持工程師。在員工就職半年左右發現其工作能力與招聘面試時自己描述的差異非常大,很多專業知識和技能無法達到此崗位需求,因此客戶向外包公司進行投訴。外包公司委托北京外企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背景調查部對他的工作經歷和工作能力進行調查。在聯系過往公司人力資源部門了解情況后發現,候選人在簡歷中提供的兩家公司就職經歷存在問題,一家公司完全查無此人,而且判斷這個人提供的離職證明系偽造;另外一家雇主的員工記錄中顯示,這名候選人為初級崗位,并不是他自稱的項目經理崗位,沒有擔任過任何管理崗位,只是一個重大項目中的基層技術員。通過這些調查結果,就可以判定求職者虛構簡歷,欺騙公司了。
偽造畢業證書企圖蒙混過關
曾經,孫昊所在的部門要幫助一家著名IT企業對新入職高管進行背景調查。當時,這名候選人提供了一份畢業證書,但調查人員發現了一些奇怪的地方:他提供的畢業證書跟那所學校當年發放的證書格式是不一樣的,校長名字雖然是對的,但簽名格式和蓋章的格式有點不一樣,候選人的畢業證書標號也跟學校的編號規則不一致。更關鍵的是,這名候選人所學的專業,在那一年根本沒有開設。這一切都太反常了,再深入這所學校去調查,根本找不到這名候選人當年的入學記錄。很明顯,這位候選人涉嫌學歷造假。
兩周過后,調查人員從人力資源部門獲得了一份這名候選人提供的個人學歷檔案,檔案中涉及個人信息、錄取信息、學生成績單、畢業信息這幾大類必要文件。但當調查者重新核對檔案機構情況時發現,候選人提供的這一套文件是偽造的。這是因為調查者發現,學校在檔案開具當天并未為任何人出具過相關證明,檔案文件上的經辦人雖然確有其人但卻不是其真正的簽名。后來,公司把這一系列問題拋給候選人,候選人坦言,自己有朋友在這所學校當老師,就請他幫忙偽造了一份證書和學歷檔案。招聘企業非常感慨,因為這名候選人應聘的是一個省份的大區經理崗位,幸好調查公司發現了他的問題,否則,讓一個造假者擔任如此重要的職位,后果不堪設想。
一份奇怪的社保證明露了餡
對于背景調查來說,查社保是一個很重要的方法。凱萊德就有一個這樣的典型案例――有一次,他們收到一家知名企業的委托,對一名候選人進行背景調查。在拿到候選人的簡歷以及相應證明時,并沒有什么特別的感覺。這名候選人的簡歷上顯示,他畢業后就在一家房地產公司擔任銷售工作,后來跳槽至一家投資公司工作至今。根據委托流程,公司要求他提供相應的社保證明,方便進行全方位的就業信息比對。
這名候選人便提交了一份不同尋常的社保證明,這份社保證明是候選人打印后掃描給公司的,公司拿到這份社保證明時就感到有些奇怪――“為什么非要打印出后掃描給我們呢?要知道,社保信息是通過網上申報查詢系統得來的,所以候選人查詢到信息后完全可以直接截圖發給我們,根本不需要這么‘多此一舉’。”而且這份社保證明的形式也很異常,整個表格是豎版的,而網上的系統是橫版的。正常的“社保證明”截圖在信息欄上方是可以選擇年度、險種并且帶有“查詢”的按鍵,而這名候選人所提供的“社保證明”的信息欄上不能選擇年度,也沒有“查詢”的按鍵。
候選人所提供的社保證明上顯示他是從2011年1月開始繳納的社保,也就是候選人簡歷上提及的第一份房地產公司的工作。這份證明沒有2010年的社保記錄,候選人解釋稱自己2010年7月才畢業,“不可能還沒有畢業就上班”。面對這些疑惑,凱萊德找到了這家房地產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結果卻出乎調查者的意料……這家公司表示,公司成立的時間是2013年,而候選人稱是2011年加入該公司的,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通過調查社保資源途徑所得到的其社保信息來看,信息表顯示該候選人并沒有在2011年到其所提及的房地產公司工作,而且還出現了另外兩份其未曾提及的工作經歷,并且還摻雜著很多未繳費的“空窗期”。
簡歷造假要承擔法律責任
簡歷造假會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但很多造假者都心存僥幸,認為就算被發現了,也無非就是不被錄用,不會承擔什么法律責任。可實際上,用人單位對于這種造假行為也并非束手無策。《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但需要公司在公司制度中配合規范和完成相關要求,比如說,可以在員工手冊和公司招聘制度中明確規定如有虛假,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一旦因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公司仍然有權追溯。”孫昊說。